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水工程科学研究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由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组长:周伟
成员:陈尚法 任春秀 龚文德(纪检监督) 王桥 李丹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数
研究院接收学术硕士推免生的计划数5名。实际接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统考可用计划数将于推免接收结束后在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
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专业:水工结构工程(081503)
四、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 所在学校为国家高水平大学、重点大学,或者所在学科为国家双一流学科,且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水利工程、土木工程、资源与环境、测绘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的优秀本科生可报考。
(三)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以上;或TOEFL成绩75分以上。
五、推免生申请及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一)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于2022年9月28日开放后,获得推荐资格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填报研究院专业志愿。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在系统开通后填报志愿。
已通过研究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学生,须在9月28日上午6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等相关流程,同等条件下研究院将优先考虑此类考生的报考志愿,额满为止,逾期未确认接收者将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二) 研究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里进行确认。
(三) 复试形式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包括现场面试、视频或电话面试等。
(四)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参加水工程科学研究院2023年推免预报名的考生可在系统内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资料,研究院将根据剩余指标情况进行补充复试和录取。
(五) 复试后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回复,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六) 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 研究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接收工作。
六、推免生复试内容及录取原则
(一) 复试内容、要求复试内容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
1. 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英语测试、思想政治面试和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英语能力、思想品德、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 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英语×30%+面试×70%)×60%。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录取原则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考虑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3.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 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 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 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八、其他
(一) 信息公开
研究院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招收推免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8779741 QQ群咨询:707773341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