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后简称《简章》),结合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后简称研究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3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以“申请--考核”方式招考,具体指标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2023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接收跨一级学科考生报考,报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3.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外语综合水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3)获得由教育部认证认可的英语国家高校的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大于425分。
6.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及较强的科研潜力。
二、 组织管理
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工作,并对招生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博士招生组织保障工作。
研究院组成考核评估专家组(后简称考核专家组)负责“申请--考核”的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另安排小组秘书1人。
三、申请--考核程序
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的选拔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提交申请材料、确定候选人、综合考核与录取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1.所有考生均须按《简章》要求,在2022年11月25日—12月21日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并缴纳报名费。
2.网报成功后须按照要求在系统中上传材料,上传系统的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简章》第六(二)项。
3.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一旦报名时间截止,不允许修改考生的任何信息(附加信息除外)。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等),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研究院根据考生上传的申请材料开展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经审查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人员不予准考。
(三)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简章》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
1.《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2023年申请攻读博士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
2.入学申请。应包括考生对本人学习成绩、知识结构、学科方法的掌握、外语水平的自我评估,科研经历的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入学申请须全面、翔实)。
3.《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4.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5.推荐信。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专家推荐书应按照要求对申请人学科基础、创新研究的能力、培养潜力等进行全面评价,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
6.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的公章)。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等,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权威机构检索报告(加盖检索机构公章)并附论文原文。
8.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
9.其他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3年3月1日前(只接收EMS或顺丰邮寄,以收件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上述顺序装袋(燕尾夹固定,请勿装订)整理后寄到研究院。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工学部1教B216室) 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7-68789741邮编:430072
(四)确定候选人
1.考生评估
对于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核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别对考生的学术素养(包括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学科基础、学科方法、团队合作与踏实工作、论文写作能力)、学术研究和创新基本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评分。
对于报考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核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分别对考生的学术与工程素养(包括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理论基础、技术与方法、团队合作与踏实工作、论文写作能力、职业能力)、技术研发与学术研究、创新基本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评分。
2.候选人确定
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专家组评议结果,结合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可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资格审核
综合考核前,研究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
2.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
3.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六)综合考核与录取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无需加试。
1.综合面试
(1)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汇报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
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工作、科研及技术研发经历、相关成果、拟从事研究的技术研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
报告采用PPT形式,汇报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的方式对考生基础知识、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对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为科学与技术创新)的敏锐度、对攻读博士的认识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考核专家组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对考生的学术、工程素养和创新潜质(包括研究、研发能力及培养潜力)进行评议评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英语听力测试
听力测试通过播放录音进行测试,考核时间为20分钟。
3.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
通过与考生谈心谈话的方式,考核考生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情况,考核时间约10分钟。
4.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
候选人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20%,创新潜质40%的比例确定。其中:
学术素养:采用综合面试的学术、工程素养得分。
外语水平:由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得分组成。
创新潜质:采用综合面试的创新潜质得分。
5.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相关要求
(一)研究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研究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按照学校要求,于研究院官网公示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候选人名单、综合考核安排、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所有候选人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初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三)考生对其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其他事项
研究院采用不区分导师的方式报考,考生可访问研究院官网了解导师信息(https://iwes.whu.edu.cn/kytd.htm)。
本细则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s://gs.whu.edu.cn/info/1149/10155.htm)。
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027-68789741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