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2023年博士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候选人名单公示》中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考核,根据我院2023年博士招生指标分配情况和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了调剂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12:00至6月8日12:00,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8日22: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水工程科学研究院反映。

请拟录取的考生于2023年5月27日前发送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的邮件至iwes@whu.edu.cn,逾期视为放弃我院待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27-68789741 邮箱:iwes@wh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920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