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现将开展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和调档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请全体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下载打印附件1《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填写完成表格全部栏目,按期寄送(或上交)至我院,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调查表》将存入人事档案,必须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手写,所有栏目不能为空,没有则填写“无”,所有信息需填尽填全;
2.照片处应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照片背景颜色不做要求;
3.《调查表》中考生基本信息由拟录取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并实事求是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内容;
4.“加入党派时间”一栏请勿填写入团时间,如果没有加入任何党派请填写“无”;
5.“报考院系”一栏需根据自身录取情况写明学院和专业(如:水工程科学研究院水工结构工程);
6.对于应届毕业生,《调查表》“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情况”一栏由所在本科院系党委(总支)填写并加盖党章;对于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调查表》“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情况”一栏由所在单位党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填写,首选是党务部门,其次是人事部门;没有工作单位的,则由档案托管部门填写或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镇、街道办事处填写。
7.填写并盖章后的《调查表》需于2022年6月15日(含)前寄送(或上交)至我院。
二、调档(人事档案寄送)
请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载查阅附件2《武汉大学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以下简称“调档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办理调档手续,将人事档案按期寄送(或上交)至我院,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调档函》彩色打印后手写填上自己的信息,交给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校生请联系自己辅导员老师),办理调档(人事档案寄送)手续;
2.需寄送全部人事档案,其中,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还应含有党员档案,共青团员还应含有团员档案;
3.非应届毕业生中,且有过工作经历的,需额外寄送两份纸质材料,1)用人单位开具的“工资转移通知单”(部分单位没有则无需提交)和“解除劳务合同/关系证明”,2)工作档案或提供一份“工作证明”(需说明工作时段、职务、并加盖公司公章);
4.人事档案需于2022年6月30日(含)前寄送(或上交)至我院,因故不能按期寄送全部或部分档案的,需所在院系或单位开具纸质证明(无规定格式)并加盖公章,将证明原件寄送(或上交)至我院,并于9月份正式入学前将缺漏的档案部分及时补寄(或补交);
5.鉴于档案材料的机密性和重要性,请选择EMS或机要件邮寄;
6.拟录取的武汉大学本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要办理本项调档工作,研究院将统一进行。
*我院全体拟录取研究生的《调查表》及人事档案材料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将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时间为七月下旬。
*材料接收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B216办公室 李老师 收,邮编430072,电话:027-68789741
三、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1.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由学校户籍室统一负责,一般在九月中下旬通知办理。
2.拟录取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入:(不区分湖北省内或省外)
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转接,转往单位为“中共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因故不能线上转接的,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纸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和转往单位均为“中共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研究院和学院隶属同一个党委),新生报到后将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研究院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3.《户口迁移证》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需开至2022年9月之后,此两份文件请自行妥善保管,九月份开学报道后等待学校通知统一办理,请勿寄送,以免丢失。
4.拟录取研究生团组织关系转入:
待我院全体拟录取研究生的《调查表》及人事档案材料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将统一通知进行,届时请选择“共青团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下属的“2022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预计时间为七月下旬。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
2022年6月2日
附件1 《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附件2 《武汉大学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见年级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