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全体师生:

   根据校历及学校《关于2023年放寒假及做好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将研究院2023年寒假及相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休假时间

研究生于1月8日(星期日)开始放假,2月15日(星期三)返校注册,2月16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2.教职工休假时间

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制度。具体安排如下:1月11日(星期三)至2月12日(星期日)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2月13日(星期一)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寒假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

广大师生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利用假期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三、其他相关信息

1.严格遵守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确保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2.寒假期间学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保持每天开放,开放时间为8:00-20:00;印章服务地点为文理学部行政楼102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2月13日起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恢复正常办公。

3.寒假期间,除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农历正月初六)外,学校班车照常运行,具体行车时间和行车安排由后勤服务集团运输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4.寒假期间工作上有任何事务,可联系研究院综合办工作室李老师18108621767。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