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及水工程科学研究院考核录取(后简称“研究院”)实际情况,现将接收调剂相关信息做如下公告。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指标
研究院拟接收调剂博士研究生指标共3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学习方式 | 调剂指标数 |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 |
1404 遥感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 |
二、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报考武汉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并已按照要求向相关单位提交资料的考生,可申请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三、调剂流程
(一)考生提交材料
1.时间节点:5月17日17:00前,考生登录武汉大学博士报名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第一志愿非我院的考生,需提交的个人纸质材料包括:
①《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审批表》(见附件1),需经调出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
②入学申请。应包括考生对本人学习成绩、知识结构、学科方法的掌握、外语水平的自我评估,科研经历的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入学申请须全面、翔实);
③《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④本科、硕士阶段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⑤2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专家推荐书应按照要求对申请人学科基础、创新研究的能力、培养潜力等进行全面评价,过于简略的推荐书将影响推荐效果。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
⑥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的公章);
⑦其他相关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3.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①汇总表: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填写“水工程科学研究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sheet1)。
②excel成绩单:将本科、硕士纸质成绩单录入至excel表格,见附件2-sheet2。
4.材料提交方式
纸质材料交至武汉大学工学部1号教学楼B216水工程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邮件(邮件名称为:“调剂申请材料+姓名”)至iwes@whu.edu.cn。
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完成系统报名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者,视为主动放弃。
(二)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研究院通过背景评估排序,经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5月19日前公布综合考核名单。
(三)综合考核
初步确定5月22日进行调剂综合考核,本次考核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1.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考生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和《2023年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2份,需签名)。考生现场抽签决定综合面试顺序,并签署《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考核。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综合考核资格。
报到时间:5月22日上午08:00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B216
2.综合考核
5月22日考生凭有效证件参加线下调剂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部分进行。其中:
① 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考核主要是英语听力能力进行测试。
考试时间定于5月22日08:30进行,考试时长为30分钟。
② 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
通过与考生谈心谈话的方式,考核考生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情况,考核时间约10分钟。
③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PPT进行阐述,时间以10分钟为宜。考核专家组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综合面试考核时间约15分钟。
综合面试考核5月22日上午9:00开始,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3.综合考核成绩核算
计算方法如下,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外语水平考核*20% + 综合面试*80%
考生心理素质和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研究院采用不区分导师的方式进行报考。
(二)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027-68789741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水工程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15日